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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根據《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規定》 ,中央第六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以下簡稱督察組)以探討式督察作為基本方式 ,對國家能源局開展了生態環境保護督察 。2020年12月15日 ,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領導小組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督察報告 。經黨中央 、國務院批準 ,督察組於2021年1月29日向國家能源局進行反饋 。反饋會由國家能源局黨組書記 、局長章建華主持 ,督察組組長李家祥通報督察報告 ,章建華作表態發言 。翟青副組長 ,督察組有關人員 ,國家能源局有關領導及有關司局主要負責同誌等參加會議 。
督察認為 ,黨的十八大以來 ,國家能源局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 ,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決策部署 ,加強清潔能源安全保障 ,努力推進能源結構調整 ,廣泛參與大氣汙染防治 ,能源領域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取得積極進展 。
國家能源局把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作為重要政治任務 ,把全麵落實“四個革命 、一個合作”能源安全新戰略作為重要抓手 。高度重視習近平總書記關於能源工作 ,包括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 ,2018年11月後 ,對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有關重要指示批示貫徹落實情況 ,組織開展4次“回頭看” 。
按照《大氣汙染防治行動計劃》《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要求 ,積極擔當作為 ,推動相關部署落地見效 。深入推進煤電清潔高效發展 ,2013年以來 ,指導完成煤電機組節能改造超7.5億千瓦 ,超低排放改造8.9億千瓦 ;指導淘汰煤電機組落後產能 ,累計推進關停落後煤電機組超1億千瓦 ;推動優化能源結構 ,2019年我國清潔能源消費比重達23.4% ,煤電裝機占電力總裝機比重較2015年下降7% 。
在推動北方地區清潔取暖工作中 ,下大力氣解決儲氣能力不足 、管網互聯互通不暢等問題 ,連續兩個供暖季天然氣供應基本平穩 。截至2019年底 ,北方地區清潔取暖麵積達116億平方米 ,比2016年增加51億平方米 ;清潔取暖率約55% ,比2016年提高16.8% ,有力推動北方地區大氣汙染防治 。
國家能源局高度重視此次督察工作 ,把支持配合督察作為重要政治任務 ,多次召開黨組會議研究部署 ,加強與督察組探討 、溝通和交流 。認真辦理督察組轉交的103件群眾來電來信舉報 。
督察指出 ,近年來 ,國家能源局在生態環境保護方麵做了一些工作 ,取得積極進展 ,但對標對表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要求以及黨中央 、國務院決策部署 ,工作還存在差距 。一段時期內 ,國家能源局政治生態惡化 ,也對落實生態環境保護相關要求造成嚴重影響 。
一是生態環境保護沒有擺上應有高度 。國家能源局一些同誌認為 ,能源領域最重要的是保供 ,生態環境要求過高會增加企業生產成本 ;一些同誌認為落實管行業必須管環保尚不具備條件 ;還有的同誌認為,能源領域布局不合理、過度開發問題 ,主要是其他部門和地方造成的 ,國家能源局力不從心 。由於思想認識存在偏差 ,在推進能源發展中沒有將生態環境保護擺上應有高度 ,沒有做到與能源發展有機融合 、一體考慮 ,是導致我國能源行業長期粗放式發展的重要原因 。
發揮規劃引領和政策推動不夠 ,在煤電項目布局中體現煤電基地建設導向不夠 ,也未嚴格控製大氣汙染防治重點地區煤電新增產能 ,導致“該建的沒建 、不該建的建了” 。9大煤電基地新規劃建設的輸電通道明確配套煤電規模約8800萬千瓦 ,截至2020年8月底投產規模僅約4200萬千瓦 ;而2017年至2020年下達給部分東部省份煤電投產指標 ,則遠超地方規劃 。大氣汙染防治重點區域中12省(市)煤電裝機仍在增加 ,能源產業更密集地布局於大氣汙染防治重點區域 。
《大氣汙染防治行動計劃》《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等措施要求落實不到位 ,計劃2017年底前建成投產的12條輸電通道 ,有2條滯後一年 ,1條至督察時還未建成 ;截至2019年年底 ,京津冀和長三角地區接受外送電比例分別僅比2017年提高4.1個百分點和2.7個百分點 ,比例上升不明顯 。
統籌推進能源發展與生態環境保護不夠有力 ,對能源重大工程 、重大項目開發建設任務安排多 ,配套生態環境保護舉措要求少 。2015年 ,地方上報的《山西霍東礦區總體規劃》未提及霍泉泉域保護 ,國家能源局在批複時沒有提出異議 ;礦區總體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審查意見指出這一問題後 ,也未跟進指導落實相關要求 。
二是政策體係體現生態環境保護要求不夠 。國家能源局起草煤炭法修訂草案時 ,在推廣綠色開發技術 ,促進煤炭集中利用 ,綜合治理采煤沉陷等方麵考慮不夠 ,並將大氣汙染防治法明確的“禁止進口 、銷售和燃用不符合質量標準的煤炭” ,修改為“限製” ,將“新建煤礦應同步建設 、已建成煤礦應限期建成配套的煤炭洗選設施” ,修改為“鼓勵” ,降低生態環境保護要求 。提出能源法建議稿及送審稿時 ,對促進能源清潔低碳轉型發展等方麵聚焦不夠 ;電力法修訂過程也存在體現中央最新生態環境保護要求不夠等問題 。
2013年至2017年 ,國家能源局審批的煤炭礦區總體規劃中有22個規劃早於環評審查意見 ,其中11個規劃環評滯後 ,其餘11個至今尚未辦理規劃環評 。2013年9月 ,批複《內蒙古勝利礦區總體規劃(修編)》 ,將原有勝利西二礦田拆分為西二 、西三兩個礦田 ,進一步加劇對典型草原的破壞 。
《大氣汙染防治行動計劃》要求 ,京津冀 、長三角 、珠三角等區域新建項目禁止配套建設自備燃煤電站 ,國家能源局工作推動不力 ,計劃2018年出台的《燃煤自備電廠規範建設和運行專項治理方案》迄今仍未出台 。一些大氣汙染防治重點地區仍建設自備電廠 ,不僅導致燃煤總量控製目標落空 ,而且顯著加劇區域大氣汙染物排放 。此外 ,在可再生能源消納方麵也存在政策協調不力等問題 ,14條相關輸電通道中2條通道輸送可再生能源比例不足1% 。
三是管行業必須管環保的要求落實不力 。充填式開采對提高資源開采率 、減少生態破壞和環境汙染等具有重要意義 。國家能源局製定的《煤礦充填開采工作指導意見》實施7年來 ,全國充填開采的煤炭產量僅約800萬噸 ,占全國煤炭總產量的0.2% 。近三年新增煤矸石產生量約為6.5億噸 ,而用於井下充填僅占3%左右 。
下屬能源監管機構在日常工作中主要關注市場建設與監管 、電力安全監管 、電力行政許可等問題 ,對生態環保情況過問不夠 。燃煤發電項目核準權限下放後 ,監管不到位 ,部分重點區域仍在違反有關規定新上燃煤發電項目 。
國家能源局在相關審批和把關工作中不嚴謹 ,一些地方在產能置換 、淘汰落後 、上馬火電等工作中 ,或產能指標重複使用 ,或應淘汰設施未淘汰 ,或沒有落實煤炭等量替代要求 。
產能公告與項目環評缺乏銜接 ,部分煤礦公告產能與環評批複產能不一致 。抽查3個省(區)發現 ,121個煤礦公告產能大於環評批複產能30%以上 。2016年以來 ,兩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發現並反饋大量涉能源領域的生態環境問題 ,國家能源局一定程度上存在“與己無關”的心態 。
督察要求 ,國家能源局要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 ,牢固樹立綠色發展理念 ,堅決扛起生態環境保護政治責任 。建立健全綠色發展的能源政策體係 ,落實管行業必須管環保的責任 ;持續推進北方地區清潔取暖 ,加快能源結構調整 ,高質量發展可再生能源 ,優化煤電開發產業布局和結構 ,指導督促解決行業存在的普遍性生態環境問題 。請國家能源局黨組召開專題民主生活會 ,針對督察發現問題深入剖析 ,深刻反思 ,檢視不足 ,提高認識 ,切實推動有關問題整改到位 。
督察強調 ,國家能源局應根據督察報告 ,抓緊研究製定整改方案 ,在30個工作日內報送黨中央 、國務院 。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實情況要按照有關規定向社會公開 。